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东北财经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3-06-02 23:53 • 阅读 168
大家好,关于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么今天我就来为大家分享一下关于东北财经大学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的相关知识,文章篇幅可能较长,还望大家耐心阅读,希望本篇文章对各位有所帮助!非东财的学生想看东北财经大学的网络课堂 怎么办呢?真的很想看啊~~~ 先概括说一下,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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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东财的学生想看东北财经大学的网络课堂 怎么办呢?真的很想看啊~~~

先概括说一下,首先需要登录东财教务处的网页,这个百度就可以,不限是否校园网,

之后在页面的左下角有“质量工程”的“精品课程”,点进去有许多本科课程,国家级省级校级,会列出老师和科目,主要是一些课件或者资料。不是全校所有老师所有科目都有精品课程的,

说完精品再说普通的,基本每个老师都有网络课堂的账号,但不是每个老师都喜欢开网络课堂。公共邮箱或者学委拷给大家也是很常见的。而如果你想看的老师或科目不在精品课程里,你就必须有东财学生的教务处登录号和登录密码,再进入“网络课程”,去选相应的老师和科目,再点击“申请”。就像秋秋一样,每个老师的设置不一样,有的禁止所有申请,有的需等待同意,有的申请既同意,有一些老师是只会同意正在教的学生的申请的。

网络课堂主要是一些上课的课件和作业,有的有历年考试题和推荐阅读材料。

教务处登录号和登录密码算是主要的个人信息,你最好还是找熟人要吧

如果你只是想要某一科或者某一个老师的学习资料,不妨明确的提问求一下,或者在文库里搜一搜~

东北财经大学 教务处 *** 多少

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

*** :(0411)84713223

传真:(0411)84710314

邮箱:jwc@dufe.edu.cn

网址:

东北财经大学(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简称“东财”,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是财政部、教育部和辽宁省人民 *** 共同重点建设的高校。

东财前身是1952年10月开始组建的东北财经学院;1985年更名为东北财经大学;2010年东北财经大学入选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2012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辽宁省人民 *** 签署协议成为省部共建大学;2012年8月,东北财经大学成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主要参与高校。

地址:中国·辽宁·大连市黑石礁尖山街217号

东北财经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东北财经大学公文处理办法

东北财大委发[2005 ] 14号

2005年6月15日印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使我校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树立学校良好形象,依据上级党和行政机关发布的有关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述公文处理,包括发文处理和收文处理。其中,发文处理指包括公文拟制、签发、印制、分发、归档等衔接有序的工作;收文处理指对公文的签收、***、分送、传阅、拟办、批办、承办和催办等紧密相连的工作。

第三条 东北财经大学实行集中统一的公文管理体制。学校办公室是公文管理的职能机构,负责校级公文处理,并管理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校机关其他各部门和学校下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除在业务职责范围内可以下行文、平行文,和以函的形式与业务主管部门商洽工作、答复问题外,一般不得越过学校直接对上正式行文。

第四条 本办法对校机关各部门、各学院(系、部)和各直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均具有规范意义。各部门、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规范本部门、本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发文种类

第五条 东北财经大学的发文,按文体分类,主要有意见、决定或决议、公告、通告、通报、通知、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11种常用公文。凡条例、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规范性公文,须列为发文附件,用决定、公告、通告、通知等常用公文发布。

11种常用公文的使用规范如下:

1.【意见】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出分析判断和提出处理办法。

2.【决定】或【决议】用于对重要事项做决策。校行政发文只用决定,校党委发文可用决定,也可用决议。

3.【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的或者法定的事项。

4.【通告】用于在一定范围公布应当周知的事项。

5.【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交流情况。

6.【通知】用于发布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下级机关及有关单位须知的事项。

7.【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8.【请示】用于对具体的单一的事项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和批准。

9.【批复】用于答复校内部门、单位的请示。

10.【函】用于与不相隶属机关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就业务事宜商请批复等。

11.【会议纪要】用于记载或发布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第六条 东北财经大学的发文,按版头字号不同,分为以下7种

1.〔东北财大委发〕用于向校内印发经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会议决定的有关重大事项的公文。

2.〔东北财大委字〕用于印制以校党委名义向教育部党组、省委、市委、省委高校工委等上级党的领导机关的报告和请示。

3.〔东北财大校发〕用于向校内印发学校党政班子联席会议、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以校长名义发布的公文。

4.〔东北财大校字〕用于印制学校向教育部、省市人民 *** 等上级机关和其他非主管部门的报告和请示。

5.〔东北财大办发〕用于在校内印发经主管校领导同意的一般性公文,如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等,

6.〔东北财大办字〕用于印发经主管校领导同意,以学校办公室名义向上级机关办公室和有关机构的报告和请示。

7.〔东北财大函〕用于印制以学校名义就某一项工作向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报告及对外联系一般性工作的公文;印制其他不宜以东北财经大学文件形式印发的公文,如呈送经验材料、资料等。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以学校名义向业务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工作以及在校内印发的公文,可印制函件,以“东北财大×〔×××〕×号”为发文字号。如教务处以学校名义的发文,可以“东北财大教〔2004〕1号”形式印制函件。校内各部门的平行文和上行函件必须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方可印制,每年6月底前整理归档。

第三章 发文格式

第七条 发文格式即发文的外观形式,包括眉首、主体和版记等三部分。东北财经大学的发文,眉首部分一般应标有秘密等级和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发文字号、签发人等内容;主体部分一般应具有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时间、印章、附注、附件等内容;版记部分应标明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各项内容的标识 *** 、文面位置、字体、字号等具体样式,由学校办公室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辽宁省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细则》,按上行文机关的要求具体确定。

第八条 对格式内容的规范:

(一)发文版头:〔东北财大委发〕、〔东北财大委字〕文件,用“ *** 东北财经大学委员会文件”版头;〔东北财大校发〕、〔东北财大校字〕文件,用“东北财经大学文件”版头;〔东北财大办发〕、〔东北财大办字〕文件,用“东北财经大学办公室文件”版头;〔东北财大函〕文件,用“东北财经大学”函件版头。

(二)发文字号:应包括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序号等三部分。校党委发文的机关代字为“东北财大委发”和“东北财大委字”,校行政发文的机关代字为“东北财大校发”和“东北财大校字”,校函件的机关代字为“东北财大函”,学校办公室的发文代字为“东北财大办发”和“东北财大办字”;校党委和行政联合发文,只标明校党委发文字号;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体字,居中排布(如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发文字号居左);年份、序号用 *** 数字标识,年份应使用全称,序号前不用“0”占位,不加“第”字。

(三)签发人:上报的公文需标识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

(四)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文种三部分组成。发文机关名称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转发公文的标题不能省略原公文的标题,只援引发文字号;标题回行时,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五)主送机关: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同类型机构统称。“通告”、“公告”等周知性公文,主送机关可改为发送机关,一般放在主题词下抄送的位置。“会议纪要”只标识发送机关。

(六)正文:应当行款恰当,开头、结尾、层次、段落的书面标志要鲜明。回行时不得将年份、数字分开;结构层次序数分级应当为一、(一)、1、(1),结构层次序数可越级使用,但不能逆用。附件中规范性公文的结构层次序数,视需要可分为章、条、款、项、目。

(七)附件:应当标明附件名称;附件如有序号,当用 *** 数字;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很长需要回行时,应当与附件名称的文字对齐;正文中已经注明附件(表)的,不再标明附件名称。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上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八)成文日期:以签发人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人签发日期为准。党委发文用 *** 数字、行政发文用汉字标明年、月、日,“零”写为“O”。

(九)印章:除会议纪要外,应加盖印章。党委发文在发文机关名称和成文日期之上盖印;行政发文不属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在成文日期上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学校党委、行政联合发文,同时加盖学校党、政印章,排列顺序党委印章在前,行政印章在后。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置不下印章位置时,应调整页面行距加以解决,务必使印章与公文主体同处一页,不得标识“此页无正文”。

(十)附注:即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包括公文的阅读和发放,请示性公文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 *** 等。东北财经大学的发文如有附注,左空2字用圆括号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1行。

(十一)主题词:下行文应按照国家教育部发布的主题词词表标引主题词,最多不超过5个主题词;上行文应按照上行机关发布的主题词表标注主题词。

(十二)抄送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有序排列。发文如有抄报机关,亦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在抄送机关之上排列。

(十三)印发说明:在抄送机关下一行左右各空一个字标识,左标公文承印单位,一般为东北财经大学办公室秘书科,右标年月日,用 *** 数字。

第九条 发文的纸张规格及印制。

(一)发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纸张。“公告”、“通告”等张贴公文用纸大小,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公文印制时字号的选用,一般按大标题、小标题、公文主体等顺序从大到小选用。公文大标题用2号小标黑体字,小标题用3号黑体字,公文主体用3号仿宋体字;秘密等级、紧急程度、“主题词”用3号黑体字,主题词用3号小标宋体字。

(三)2页以上文件,左侧装订。

第四章 发文办理程序

第十条 东北财经大学发文应执行以下程序:拟稿→审核→清样→填单→呈送→签发→***→印制→装订→盖印→发送→存档。所列环节必须依次完成,不得省略或逆行。

第十一条 发文办理各环节的具体规范是:

1.拟稿。我校发文要依据工作需要和校领导授意拟稿。内容比较单一、工作主管部门比较明确的公文,由工作主管部门草拟;内容较为综合或主管部门不很明确的公文,由学校办公室负责组织起草。草拟稿应做到简洁、通顺,情况真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要另加说明,并提供有关背景材料。完成后,将草拟文稿交至学校办公室秘书科。

2.审核。办公室主任对文件的审核负总责。必要时,办公室主任可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或请求主管校领导或提交有关会议审订与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发文内容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二是发文有无必要,是否切实可行,是否需要与其他工作统筹协调;三是公文格式和文字是否规范,用词使否得当、语句是否通顺,并确定以什么名义和形式发文。

3.清样。文稿经办公室主任校核后,返回起草人。对确定以学校名义(包括文件形式和函形式)的发文,交由起草人根据办公室提出的意见修正原稿,校对无误后,用A4打印纸打印清样,然后将文稿修改原稿、文稿清样与清样磁盘或电子邮件一并交至学校办公室秘书科。

4.填单。办公室秘书科出具统一印制的公文签发单。由拟稿部门(单位)负责人填写公文签发单的以下内容:文件标题、紧急程度、主送单位、抄报、抄送单位、拟文单位、拟稿人、录入人、校对人、打印份数、拟稿单位审核意见(单位负责人须亲笔签名)。

5.呈送。将文稿清样连同公文签发单呈送主管校领导。由办公室主任,或接受委托的副主任在公文签发单上填写办理意见,一般为“请×××(指校领导)签发”。文件内容涉及多位校领导时,须呈送各位校领导会签。

6.签发。凡〔东北财大委发〕、〔东北财大委字〕公文,签发人为校党委书记或接受党委书记委托的党委副书记;凡〔东北财大校发〕、〔东北财大校字〕公文,签发人为校长或接受校长委托的校领导;党委与行政联合发文与〔东北财大函〕公文,签发人为党委书记、校长或接受党委书记、校长委托的校领导;凡〔东北财大办发〕、〔东北财大办字〕公文,签发人为主管学校办公室工作的校领导。

签发内容包括:是否同意发文、签发人姓名、签发时间。须使用符合存档要求的黑色、蓝黑色墨水或签字笔填写。

7.***。学校领导签发后,由办公室秘书科在发文***簿上***,并编制发文序号。

8.印制。由办公室秘书科做最终校对,按规范版式、字号排版印制。

9.装订。由办公室秘书科组织人员装订成份。

10.盖印。除会议纪要外,均应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11.发送。对普发性下行文件一般由学校办公室秘书科经收发室分发;对重要的下行文件,由办公室秘书科派人送达或通知来人领取,并要求收受者签收;对上行文件,一般由办公室秘书科按规定选择及时、准确、安全的送达方式发送,对重要发送件要向传递者索要回执,并注意落实请示件有无回复。

12.存档。文件发送完毕,将文件原稿、校领导重要修改稿、正式文件(包括附件)和重要发送件的回执、请示件的回复,及公文处理单一并存档。存档文件在第二年6月30日前按档案部门要求完成归档。

第五章 收文办理

第十二条 收文是指东北财经大学校部机关收到上级机关、下属部门与单位,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收文办理主要包括签收、***、分送、传阅、拟办、批办、承办和催办等程序,分有阅件办理和办件办理。

东北财经大学校部收文统由学校办公室秘书科专职秘书办理签收。凡通过保密室、收发室、邮政专递等渠道传递,标有“东北财经大学收”和“东北财经大学办公室收”的公文,统由学校办公室秘书科专职秘书按照规定签收;发送给校领导的公文,除标明“亲收”、“亲启”字样的,由秘书签收本人拆封外,其余均由专职秘书拆封;通过会议等其他渠道发送给我校的公文,代领人员要及时到办公室秘书科办理签收手续,不办理签收手续的,一旦误事,学校将追究其责任。签收公文应逐件清点,重要公文应逐页清点,发现问题当及时询问,并采取相应处理措施。急件应说明签收的具体时间。

第十三条 需要送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阅知的公文为阅件。阅件办理的主要程序是:

1.编号、***。由学校办公室专职秘书按收文时间先后编号,然后将收文编号、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来文字号、来文标题、秘密等级、缓急程度、主送机关、成文日期、分送范围、收文份数等在收文簿上填写清楚。

2.分送。办公室秘书科专职秘书填写收文办理单,注明秘密等级、是否清退、是否急件,送给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应根据校领导分工及时将阅件批转主管校领导阅示;主管校领导应对阅件及时做出具体批示。批示的内容主要是:阅知此件的人员范围和阅文形式。即分送给哪些人,以什么形式阅知,传阅还是复印,集体阅读还是会议传达等。

批示阅文范围应执行有关规定:发至省军级的文件可批给党委书记和校长两人阅读;发至县团级的文件,可批给正、副处级干部和副高职以上人员阅读。

3.阅文。办公室秘书科根据主管校领导的批示,将阅件送给有关方面阅知。办理传阅时应严格***手续,及时递送,随时掌握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遇有领导外出,应在文件单上注明,尔后按顺序往下传阅。对标有秘级的阅件,要由机要秘书专人传递,并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与规定。

4.归档。学校办公室秘书科要适时将阅完的阅件收回。该清退的及时清退,该存挡的整理存档,特别是对校领导作出批示的阅件,应将原件及时收回存档备查。

第十四条 需要办理和答复的公文为办件。办件办理的主要程序是:

1.编号、***。按收文时间先后编号。并随时将编号、成文日期、来文字号、来文标题、主送机关、收文日期、请办事项、拟办意见、分送范围、缓急程度、催办情况、办理结果、经办人等逐项***清楚。

2.拟办。办公室主任提供背景材料和相关政策,以“请×××(指校领导)阅示”的批字,将办件呈送给有关校领导批办。

3.批办。主管校领导根据职权和政策规定,需要提交班子讨论的提交班子会议讨论后作出明确批示,交给主管部门办理。

4.承办。主管部门对办件进行办理。凡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答复的事项,承办部门应直接答复呈文机关;凡涉及其他部门业务范围的事项,承办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办理;凡需报请上级机关审批的事项,承办部门应提出处理意见并代拟文稿,若需会签,经有关部门会签后,连同交办的办件,一并送到学校办公室报请上级机关审批。

5.催办。学校办公室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落实。催办应贯穿于办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应根据其轻重缓急,进行定期催办和及时催办,办公室主任定期或随时向校领导反馈办理情况。

第六章 公文的立卷归档

第十五条 公文办理完毕,应按《东北财经大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办法》,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进行立卷归档。不得由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分散保存应该集中统一归档的公文材料。

第十六条 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部门立卷归档,相关部门保存复制件。

第十七条 查阅、借阅、摘抄或复制归档公文,应按照档案管理法规的规定,履行***、审批等手续。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不适用以东北财经大学名义起草和签定的合同、协议、契约、证明等法律文书。东北财经大学各种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签发、盖印、生效等办法另有规定。

第十九条 本办法不适用以东北财经大学名义发布的条例、制度、规定、办法、细则等规章制度性公文,规章制度性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公布等办法另有规定。

第二十条 本办法只适用东北财经大学的常用公文。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东北财经大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学生入口地址

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学生入口地址:

东北财经大学以“培育卓越财经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是一所突出经济学、管理学优势和特色,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大学。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总占地650204.9平方米,有全日制在校生1.6余万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9482人,研究生6793人。学校坚持“引育用相结合、老中青全覆盖、各岗位人才全面发展”的人才工作方针,现有全职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24人,含“*奖励计划”5人、国家“*”领军人才人选4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第七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并通过海外院长(中心主任)、特聘教授(研究员)、客座教授等形式,柔性引进高水平人才17人。多年来,学校着力推进精致东财建设,学科***追求精品,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追求精益,师资队伍追求精锐,人才培养追求卓越,将环境育人理念贯穿校园建设始终,多次被辽宁省人民 *** 和大连市人民 *** 评为“绿化先进单位”“优秀花园式单位”“绿色大学”等称号。

东北财经大学坚持学科引领战略,是辽宁省一流大学重点建设高校。在现有各学科中,财政学、产业经济学、会计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及教育部、财政部批准的“国家级特色重点学科”,数量经济学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经济学6个一级学科入选为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学科A类。在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我校应用经济学评估结果为A,进入全国2%-5%行列;工商管理评估结果为A-,进入全国5%-10%行列;统计学评估结果为A-,进入全国5%-10%行列;管理科学与工程评估结果为B+,进入全国10%-20%行列。

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下设4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16个);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新闻传播学10个一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下设73个二级学科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含自主设置18个);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法律、翻译、新闻与传播、汉语国际教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工程管理16个类别的全日制硕士***学位授权点,在20个领域招收***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MBA)项目曾在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全国MBA教学评估中排名第二,学校是全国财经院校第一所正式开办公共管理***学位(MPA)的高校,是全国19个试点开办会计***学位(MPAcc)的单位之一。在教育部首次***学位水平评估中,我校工商管理、会计***学位进入全国A类行列。

学校现有40个本科***,其中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财政学、统计学、税务、保险学、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等9个***为国家级特色***,工商管理、金融学为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统计学、工程管理、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等10个***为辽宁省示范(特色)***。会计学、金融学、工商管理、经济统计学、旅游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保险学、劳动与社会保障等10个本科***入选辽宁省首批一流本科教育示范***建设项目,入选***数量居辽宁省属高校首位。

此外,学校还有成人教育、网络教育两种非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形式,学校是教育部首批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网络教育68个试点单位之一、10个首批评估单位之一。

东北财经大学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坚持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培养具有优良品德、人文情怀、科学素养、国际视野,富有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财经人才。学校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及获得提名论文数量在全国财经高校中居于前列,在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中获批国家级教学名师3人、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5项、国家级特色***9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1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0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教育部来华英语授课品牌课程3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成果数量在全国财经高校居于前列。本科***在全国各省份均为一批次招生,其中有24个***按9个***类招生,多年来录取分数连年居于辽宁省前3名、东北三省前5名。

东北财经大学坚持基础研究要前沿、应用研究要管用的“顶天立地”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方针。现有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财政部共建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与地方 *** 共建的自贸区研究院1个,其他省级以上重点研究机构及科研平台17个(包括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辽宁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9个,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其他类别重点研究机构5个),校级科研机构40个,有辽宁省省级创新团队16个,初步建立了以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以及部省共建试点基地为代表的智库新模式。学校出版社是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国家一级出版社。《财经问题研究》是国家社科基金资助期刊、CSSCI(2019-2020)来源期刊,《东北财经大学学报》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扩展期刊。

多年来,学校以高水平科研成果为导向,密切结合国家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及时追踪经济改革的前沿和动态,积极服务地方、区域、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科研成果质量显著提升,科研精品不断涌现。自2009以来学校连续10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立项数量名列辽宁省高校前列。学校是省内较早推动高校智库建设的高校,承担了一大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决策咨询项目,部分决策咨询研究报告所提出的可操作性对策建议得到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的批示,相关资政建议较好地转化为管理者的决策或方案。

东北财经大学早在20世纪80年代即开始实质性国际交流,于1994年启动中外合作办学,并逐步形成“高标准、国际化”的办学思路。经过三十余年的探索与实践,学校系统引进国外先进的大学教学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校内外和国内外的教学资源,逐步实现教学语言国际化、教材选用国际化、课程体系国际化、学生来源国际化、教师资源国际化、教学管理方式国际化,并不断发展实施交换学生项目、师资交换项目,开发国际合作科研平台,提升国际化办学质量与水平,在国际交流合作的广度、宽度、深度上逐步提高。

学校有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萨里国际学院开展“留学不出国”的全日制本科与研究生教育。有6个分别与加拿大西安大略大学、澳大利亚科廷大学、英国厄尔斯特大学合作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美国霍夫斯特拉大学合作开展的境外办学项目是我国首批在美国境内向美国大学生授予中国大学文凭的境外办学项目。建立了包括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学历教育,长短期汉语、商务汉语进修非学历教育在内的来华留学生教育管理体系。与美国南缅因州立大学、荷兰南方应用科技大学、斯洛伐克马杰伊贝尔大学分别建有孔子学院。截至目前,学校与世界22个国家和地区的114所高等院校、8个国际机构建立了不同形式的友好合作关系,与其中50余所大学开展着长期稳定的交往合作。

学校是国内首家参与并获得“中外合作办学质量认证”的高校,牵头构建了中英合作办学联盟,是中国 *** 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孔子学院奖学金的接收院校,是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协会(CFA)大学项目合作伙伴,会计学***通过全球三大会计师公会之一的澳洲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的全面认证,萨里国际学院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两个双学位***获得国际商学院协会AACSB认证。

学校有国内首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研究基地,建有孔子学院绩效评价与财务管理研修基地,相关研究成果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重要批示。

遵循“博学济世”校训,坚持人才强校、学科引领、质量提升、国际化、特色发展五大发展战略,东北财经大学正向着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突出的高水平财经大学”的发展目标迈进。 ;

关于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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